合同能源管发展十余年 观念束缚成最大瓶颈

发布时间:2013-08-08      新闻来源:一览节能英才网

   

巨大的电力消耗和节电潜力,促使工信部下大力气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发布后,为使企业认识到电机节能改造的重要性,工信部已对全国各地多家企业进行培训。为推动该计划顺利实施,工信部希望培育一批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探索更符合市场需求的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起步于全球上世纪70年代中期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o)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已发展成为一新兴的节能产业,一般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施工设计、节能项目融资、原材料和设备采购、项目施工、安装和调试、设备运行、保养和维护、节能量监测、收回投资和利润一系列节能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
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会影响八个重点高耗能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冶金、焦炭、电石、煤炭、玻璃、电力行业。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1997年登陆中国
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陆中国。相关部门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了“世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北京、辽宁、山东成为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运行几年来,3个示范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都在30%以上。项目一期示范的节能新机制获得很好的效果,即以盈利为目的的3家示范EMCo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技改项目很受用能企业的欢迎;所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99%以上成功,获得了较大的节能效果、温室气体CO2减排效果和其它环境效益。鉴于此,国家发改委与世界银行共同决定启动项目二期。2003年11月13日,项目二期正式启动。在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世行项目部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专门成立了一个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的行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00年的3家,发展到2013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有3210家,其中含第一批第二批取消的32家。
我国已发布《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经发布《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的GB国家标准,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同时,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国家标准,已于2011年12月通过审查,将实施,该技术通则主要是解决节能量的计算问题。
另外,针对过去几年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正实施通过有经验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审核节能量,防止结算出现纠纷,审核标准也在进一步出台的过程中。
截止2012年我国节能服务从业人员突破40万
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已达4175家,从业人员突破40万人。但是这个行业现阶段仍然存在技术创新不足和企业竞争实力偏弱的难题,现阶段节能服务企业产值超过10亿元的只有6家,超过5亿元的有18家,超过1亿元的有83家。
2012年,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已经从2011年1250.26亿元增长到1653.37亿元,增长32.24%;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从2011年412.43亿元增长到557.65亿元,增长35.21%。全年实现节能达1828.36万吨标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4570.9万吨。
《2013-2017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到2015年,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将力争发展到2000多家,其中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约20家,节能服务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累计实现节能能力6000万吨标准煤。
此外,国家还将建立全方位环保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具有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一条龙服务能力的总承包公司,大力推进环保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扶持环境咨询服务企业。预计到2015年,环保服务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其中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超过50家,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电力行业烟气脱硫脱硝等领域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占全行业的比例大幅提高。
观念束缚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实施
尽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在中国已有不少成功案例,并且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依然存在许多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
观念束缚
当前节能降耗还没有成为某些高耗能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自觉意识,仍然有不少的企业为了一己私利,以经济利益为中心,节能降耗意识较弱。在法律制度方面还没有形成和确立节能投资激励机制和企业节能激励机制;缺乏具有一定强制性的政策法规,影响EPC产业的发展。很多诚市尚缺乏系统性的适合本地市场的财务管理、财税减免、金融支持、政策性奖励等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缺乏时效性。与节能服务产业相比,很多城市尤其是二三线小城市对EPC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还不够及时;奖励资金申请流程繁琐、不规范。
技术与人才制约
由于中国的合同能源管理事业才刚刚起步,许多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了解不够,业务规模和从业人数还相对不足,尤其缺少技术过硬,专业本领强又会控制风险,还能与人沟通的复合型人才非常困难。能源服务行业的薪资待遇标准不确定,薪资是不具有吸引力的,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资金压力巨大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先垫付资金,随着实施项目的增多,资金压力不断加大,如果没有融资支持,公司发展就会难以为继。同时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产出周期长,大项目一般在投入几年以后才会有回报,企业要进行后续投入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由于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不规范,大多数ESCo还处于发展阶段,缺少较高诚信度,银行资信等级较低,申请贷款及担保程序繁琐,ESCo贷款比较困难。
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致诚信障碍和商业风险大
一般来讲,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改的项目周期较长,利益分期回报。节能服务公司普遍担心在节能改造项目结束后用能单位是否会有其他的变故影响支付能力。在社会诚信和商业诚信相对缺失、司法成本偏高、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一定的商业风险,如果遭遇恶性恶意毁约不履行承诺的案子就会对节能服务公司尤其是小型的节能服务公司运营造成困扰,影响其运转。某些ESCo片面追求利益,为拿项目盲目保证节能量,损害业主利益,破坏了节能行业的行风;一些城市又缺乏权威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发生纠纷仲裁困难、造成企业负担。      一览节能英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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